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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_征税及完税价格的审定

Q: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为什么征税?

A: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提醒:此处“应征进口税税额”50元不是指物品的价值,而是经过计算后应该缴纳的税款。

Q:邮寄进境的物品如何征税?

A:邮寄物品的税率及完税价格请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计算方法:应征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Q:什么是完税价格?个人邮寄物品的完税价格如何审定的?

A:完税价格是指海关在计征税时使用的计税价格。

(一)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 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 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 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二)边疆地区民族特许商品的完税价格按照海关总署另行审定的完税价格表执行。

Q:入境邮包,发现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不合理,如何申请税款复核或复议?

A:如果您收到邮局的通知让您交税,而您认为海关征收的税款不合理,您可以首先联系这个邮包入境的现场海关(海关驻飞时达快递办事处),说明您的情况,按海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如真实的购买发票等),由现场海关来进行核查,并解答您的疑问。

如果您对现场的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根据《海关法》规定,纳税义务人通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对于纳税争议。行政相对人要先向海关提出复议后才能诉讼。

Q:个人邮寄物品所涉及的相关规定文件有哪些?

A:个人邮寄物品所涉及的相关规定文件主要有:

  1. 1.《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
  2. 2.《关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
  3. 3.《关于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发布,部分修改);
  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0号附件6);
  5.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
  6. 6.《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
  7.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号);
  8. 8.《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农业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712号)等。欢迎选择飞时达国际快递代理商,主营业务:联邦快递-fedex-TNT-DHL-UPS-EMS,200多个国家提供门到门货运服务,为全世界的人们和公司实现互联互通。fedex、TNT、EMS国际运输文件包裹出口长年半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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