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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日至10月31日-EMC海派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载体,将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宣传到辖区航运公司、代理机构和船舶,切实提升各方对船舶密性及货物装载重要性的熟悉,进一步压紧压实船舶和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组织执法职员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熟练把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工作流程,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整体水平,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专项检查活动总结评估,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汇总、经验总结和典型案例收集,梳理回纳船舶在载重线和货物装载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题目,分析题目产生的原因,持续健全船舶载重线和货物装载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夸大,各地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加强领导,缜密部署,全面落实部省有关要求,结合辖区船舶安全监视工作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强化保障措施,国际物流,深进推进专项检查活动。

  日前,为扎实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深进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船舶载重线和货物装载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海船舶函〔2022〕425号)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国际物流,进一步遏制水上交通事故险情,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部署,省交通执法局印发通知,自5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船舶载重线和货物装载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船长20m级以上、3000总吨以下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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