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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完善无人系统产品运行服务技术标准体系-美国空运

  全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进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十八)放宽航空领域准进限制。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空域治理试点,加强粤港澳三地低空飞行治理协同,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积极发展跨境直升机飞行、短途运输、公益服务、航空消费等多种类型通用航空服务和通用航空投资、租赁、保险等业务,建设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基地航空公司。优化调整大湾区空域结构,完善国际全货机航线,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探索粤港澳三地空域治理和空管运行协同治理模式,有效提升大湾区空域使用效益。(中心空管委办公室、中国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会同深圳市组织实施)

  (十七)同一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准进标准和开放应用平台。支持深圳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开展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及面向未来的海陆空三域一体融合的交通规划(底层数据),制定高效包收留的市场和技术准进标准,打造与民航局等相关国务院行业主管部分共享的底层基础数据体系,构建开放服务应用平台。组织建筑、民用航空、地面交通、无线电等专业机构,制订无人系统接进城市建筑物的同一标准和空域、无线电电磁等环境要求,研究优化无人系统使用频段,推动智能网联无人系统与城市建筑、立体交通、空港码头、5G网络、数据中心的环境适配,率先探索智能网联无人系统在产业生产、物流配送、冷链运输、防多难减多难救多难、应急救援、安全监测、环境监测、海洋调查、海上装备、城市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推动海陆空无人系统产业协同发展和技术跨界融合。支持深圳市以宝安区为基础,以机场、港口、物流园区、开发区、铁路物流基地、城市道路、地下管廊、空中海上运输线路为依托,组织重要相关市场主体打造同一共享的底层基础数据体系,率先建设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治理平台,进一步深化拓展深圳地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治理试点,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便利性和监管有效性,优化飞行活动申请审批流程,缩短申请办理时限,试点开通深圳与珠海等地无人机、无人船跨域货运运输航线。简化符合技术标准和同一底层数据要求的各类智能网联系统及产品的平台测试准进门槛和申请条件;支持深圳市坪山区建设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车联网先导区,相关测试、检验报告与各地国家级平台互认;推动无人驾驶道路测试全域开放,加快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低空领域、港口码头、区域配送、铁路物流基地等有序纳进测试开放目录。支持深圳在智能网联无人系统(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无人船等)领域先行先试,并通过探索地方立法等方式制定相应配套措施,跨境铁路国际物流,开展多场景运行试点,探索完善无人系统产品运行服务技术标准体系,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制定针对无人系统的保险产品及相关服务。(深圳市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中心空管委办公室、中国民航局、产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飞时达快递局、国铁团体等单位组织实施)

  民航资源网2022年1月26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进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其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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