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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标准认证衔接-EMC海派

  在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内外联通物流网络。加强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建设,提升国际海运竞争力,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引导外贸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加快布局海外仓、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网络,进步物流运作和资产利用效率。优化城市物流配送网络,补齐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短板。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县域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降低内外贸商品流通本钱,促进高效通达国内国际市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作出部署。

  《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正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改革创新驱动、产品对标驱动、渠道对接驱动、主体引领驱动、数字赋能驱动、服务优化驱动,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高水平衔接,降低企业市场转换的制度本钱,进步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式,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5条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管体制,国际货运空运价格,加强规则对接,促进标准认证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等5条措施。二是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主要包括支持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模式,加强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等3条措施。三是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主要包括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制度高地,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完善内外联通物流网络等3条措施。四是完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组织领导等4条措施。

  《意见》要求,商务部牵头建立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分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国际货运空运价格,研究确定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取得实效。

  附件:《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坚持改革开放、规则衔接,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到2025年,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治理服务持续优化,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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