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考虑采购的目的、有什么技术特点-深圳空运公司
选择采购方式要做到两点:一是要分析采购目的及特点;二是要清楚法律适用。操纵中首先应当理清楚用途或技术特点,再结正当律找准契合点。参与论证的专家不仅仅要把握法律适用,还必须懂应用的专业业务。
有的竞赛可能答应选手自己带设备,此时,选手自带设备也应该是大赛同一的,还是应当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假如大赛未同一要求设备,选手则应该使用自己最熟练的,而这个属于自己特长范围的设备采购,也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于公然招标不一定能够买到自己熟练把握的设备。
通常,在申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时,政府采购监管部分会要求专家论证。这种论证就是要讨论“单一”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但要留意:论证不能只关注采购什么,一定要考虑采购的目的、有什么技术特点。有的设备或服务采购从表面看不出单一来源的迹象,但经过应用分析就会发现其适用性。
4. 学校与企业联合开发课程实验项目
即使是组委会提供了几种参考品牌,也不适合公然招标采购练习设备,否则中标产品可能不是组委会要求的。有的竞赛已经开展了多届,参赛单位往往在当年竞赛规程还没有发出之前就要预备,以增加练习时间,他们根据经验选择往届使用设备,也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给商处采购的;
竞赛的实操都是在设备上完成。因此,选手若想取得好成绩就必须苦练,而练习就必须有设备,所以,学校为了练习采购设备是常见现象。为了参加竞赛购买的练习设备,是否应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要根据情况分析。
例如:某计算机生产企业与学校合作,联合开发本企业品牌计算机维修课程、共同培养企业用工职员,那么学生维修实验就必须有针对性的使用该企业生产的计算机。由于计算机的各个部件都是课程学习和实验内收留,而品牌计算机的部件不一定都是通用板卡,空运报价海运价格,相当一部分具有厂商特征,包括芯片、软件等,不同厂商计算机软硬件又不一定完全相同。所以,学校采购实验设备具有单一来源的特征。
采购方式选择很重要。是否能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理由充分性是关键因素。而理由的充分性需要通过对采购的技术特点及应用目的分析而得来,不能只看表面。上述我们讨论适合单一来源的几种情况,终极落脚点还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一十条规定,只是很多理由是经过认真分析采购的技术特点和应用后才能看清楚的。
3. 软件升级采购
参加竞赛是各大、中专院校的常规行为,取得名次对学校有重要意义,它影响着学校的招生、就业、经费支持等,关系到学校发展,各个学校都极其重视。
我们在评标时多次遇见到“软件升级项目”采用公然招标选择开发商的情况。开标时有三、四个商家前来投标,其中一家是原软件的研发者,他的标书精致完美、功能齐全;而其它几家则方案不全、论述简单,商务分数低、技术负偏差多,就是让评委扣分的,给人感觉像是围标的,但评委又没有证据,只能硬着头皮评下往。假如原开发商没有中标,其它中标商是否能够完成任务就是一个大问号。这种例子揭示出一种现象,就是本应该正常的单一来源采购,被人为演化成一种具有违规嫌疑的操纵。
由于软件升级涉及核心技术,而该核心技术只把握在原开发团队手中,因此,只能从这个团队所属供给商处购买,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固然法律有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中一些情况与法律描述似像非像,使得人们选择采购方式时很难受,既不敢轻易选择单一来源,又感觉其他方式也不恰当。有的担心被追责,一概采用公然招标,结果导致评标环节题目多多,使一些简单的工作复杂化,甚至可能导致招标失败和重复,增加采购本钱。
一、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所以,竞赛练习设备须按大赛使用的品牌型号采购,这种指明品牌型号的设备采购是特定应用决定的,不能简单的判定为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给商自由进进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否则,若答应多个品牌竞标,中标品牌若非大赛使用设备,选手的练习很可能是浪费时间。
综上,这是一个指定品牌的采购,就是说:只有这一个厂商产品满足供货需求,也就说明只能从唯一供给商处采购,因而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此外,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又明确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的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