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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

  12.出台综合支持政策。统筹现有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发展壮大和航空物流企业在津落户,支持口岸、空管等单位服务水平提升和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强化资金全程绩效治理,资金规模根据项目需求、所属企业税收等经济贡献绩效评价结果综合测算。给予天津港保税区等功能区临空产业招商相关配套政策支持,鼓励其出台设立具有特色的航空产业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区政府、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丽区政府、天津机场等)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8.做实空地联运业务。创新完善“卡车航班”涉及的海关转关、安全监管等相关配套业务,支持物流服务企业开辟天津至周边省市的“卡车航班”业务。探索发展空铁物流业务,支持发展海空联运业务,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研究跨境电商冷链商品进口的可行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机场、天津海关、民航天津监管局、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港团体、东丽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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