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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港口展开反垄断调查 推动港口生产经营降本增效


  据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调查的有关要求,在近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等港口企业都先后进行了整改,其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并且切实降低企业进出口物流的成本,致促进实体经济减负增效。其中调降装卸作业费一项则每年可以降低进出口物流的成本约35亿元。
 
  了解到在2017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就依法对上海港和天津港进行了反垄断的调查。而在此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以及中国港口协会召开了会议,以部署全国沿海港口企业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亦要求港口企业充分的认识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需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以推动港口生产经营降本增效,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此次的调查发现部分港口企业存在着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主要包括了:限定船公司使用本港下属企业提供的拖轮、理货、船代等服务;对不可竞争的本地外贸集装箱装卸业务,收取了远高于竞争性国际中转集装箱的装卸作业费;向交易对象附加强制拆箱理货、不竞争条款、忠诚条款等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这些的行为排除和限制了相关的市场竞争,影响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亦导致相关服务价格高企,增加了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多数港口企业对此次的反垄断调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制定了整改的方案。一是全面开放拖轮、理货和船代市场,充分的尊重船公司及其船舶代理的自主选择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港口内的公平竞争。二是合理调降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费。上海港、天津港、宁波舟山港、青岛港等港口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合理测算装卸作业费标准,并将于2018年起调降有关费用,每年可减少进出口物流成本约35亿元。三是立即废止和清理所有不合理交易条件,恢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执法监督,督促全国沿海港口企业严格按照《反垄断法》要求,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欢迎有关方面加强社会监督,及时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等方式,反映和举报港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来源:国际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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