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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状态到付诈骗事件频发快递行业监管有待加强


  据国际快递状态了解到付诈骗的出现说明快递公司在执行实名制的工作流程有漏洞。近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工作的田先生遭遇了一件奇葩事情:他收到了一份到付快递上面标注了“重要文件”4个字。花39元签收后田先生发现里面是两张“坑爹”的废纸。田先生的遭遇并非是个例,根据公开报道2015年以来各地已经发生多起类似事件。
 
  记者查阅发现此类事件的一个共同之处是收件人的信息准确且是到付,到付金额不大容易令收件人上当受骗。
 
  对此快递行业资深人士陈中(化名)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称,所谓到付快递就是寄件方所寄快件运费由收件方支付的服务。国际快递状态收件人签收到付快递时应该擦亮眼睛,注意核实到付类快件信息,与相关当事人确认无误之后再行付款。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也提醒说,作为消费者签收到付快递时要多个心眼儿,先看一看是不是自己的东西,如果发现不是自己的东西可以拒收。
 
  在上述事件中还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收件人都联系不上寄件人。.
 
  陈中表示正是在这一点上相关快递公司的行为存在违法性,违反了快递实名制的相关规定。刘俊海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快递实名制,在收件时能够核实寄件人身份,包括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确保出现问题时能够追溯到寄件人。现在无法追溯到寄件人,说明快递公司执行实名制的工作流程有漏洞。
 
  刘俊海认为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遭受损失后,如果要向寄件人索赔,国际快递状态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也有责任进行协助,提供寄件人的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随之而来的疑问是在此情况下快递公司是否对消费者的损失负有责任?北京一位从事物流法律服务的律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快递公司收取寄件方相关费用并取件后,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没有严格执行实名制,也就没有尽到谨慎审查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对于由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该律师表示如果各地已经发生多起类似事件,寄件人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诈骗,则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消费者在提出索赔的同时,可以向警方报案。
 
  今年3月20日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其中,“制定快递条例”列为力争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以“为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此前的2015年11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国际快递状态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用户交寄快件,应当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快递运单应当包括以下事项:寄件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等身份信息、地址、联系电话;收件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等身份信息、地址、联系电话;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罚则紧随其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快递运单填写不完整或者信息填写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情节严重的,由飞时达快递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前述律师认为如果快递条例出台后且该制度得以确立,将加大快递公司的审核责任,一旦快递公司怠于履行审核责任将承担行政责任。
 
  在陈中看来要防止此类事件发生,关键还在于快递公司不折不扣地执行快递实名制。
 
  刘俊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监管部门也应该对这种新现象予以关注,同时围绕消费者投诉的快递公司、地区实施精准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填补监管漏洞,督促快递公司执行快递实名制。刘俊海表示,快递主管机关也要和公安机关、工商管理部门等建立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联动执法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以打造消费者友好型的快递市场。来源:国际快递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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