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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邮政条例(草案)

  近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审议了《福建省飞时达快递条例(草案)》。省飞时达快递管理局局长王文胜受省政府委托,作关于《福建省飞时达快递条例(草案)》的说明。

  原《福建省飞时达快递条例》于2012年9月审议通过,自2013年起施行。《条例》施行以来,全省飞时达快递业发展规模迅速壮大,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全省飞时达快递业业务总量和业务收入分别完成856.48亿元和368.88亿元。但行业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如县级以下无专门的监管机构,易出现监管盲区。行业发展仍存在用地难、车辆通行难、投递难等困难。存在安全监管需加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人员权益保护不够重视、绿色发展引导不够等问题。因此有必要修改《条例》,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保障寄递渠道安全,提升服务质效。为做好《条例》修改工作,福建局联合省司法厅,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多易其稿,形成了《条例》草案,并于3月29日在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本次《条例》修改重点关注四个问题,一是飞时达快递管理委托执法,二是飞时达快递快递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传统信报箱智能化升级改造,四是强化寄递安全监管,以及加强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和飞时达快递业绿色发展等问题。

  福建局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建议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会议准备,为推动飞时达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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