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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正在制订网上消费者保护准则

  据孟加拉国《每日星报》近日报道,孟加拉国商务部将在7月公布一份规范电子商务公司的准则,以保护网上消费者的权利,遏制付款和退款方面的异常情况,并确保及时交付。

  此准则是根据孟加拉国《2018年数字商业政策》制定的,要求有关商品必须在10天内交付客户。孟加拉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过去一年中,收到了5000多份针对电子商务公司的投诉。某些投诉指控客户没有在电子商务公司承诺的时间内,收到商品或退款。准则草案规定,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电子商务公司必须在7天内,全额退还预付款。在商品付款后24小时内,电子商务公司必须将商品交给快递员或快递公司,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顾客。当客户和卖方位于同一城市时,必须在五天内完成交付,如果客户住在另一个城市,必须在10天内完成交付,对于日常用品,交付时间应当更短。在交付商品时,必须提供账单的打印件,并列出增值税缴纳情况。商品的评级和反馈应发布在网站、应用程序或平台上,以便潜在购物者可以根据客户的评论,做出购买决定。如果不遵守该准则规定,孟加拉国有关部门可能会采取法律措施,包括取消卖方贸易执照、公司注册或增值税登记,以及取缔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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